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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互聯網+”是把互聯網的創新成果與經濟社會各領域深度融合,推動技術進步、效率提升和組織變革,提升實體經濟創新力和生產力,形成更廣泛的以互聯網為基礎設施和創新要素的經濟社會發展新形態。在全球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中,互聯網與各領域的融合發展具有廣闊前景和無限潛力,已成為不可阻擋的時代潮流,正對各國經濟社會發展產生著戰略性和全局性的影響。積極發揮我國互聯網已經形成的比較優勢,把握機遇,增強信心,加快推進“互聯網+”發展,有利于重塑創新體系、激發創新活力、培育新興業態和創新公共服務模式,對打造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和增加公共產品、公共服務“雙引擎”,主動適應和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形成經濟發展新動能,實現中國經濟提質增效升級具有重要意義。 近年來,我國在互聯網技術、產業、應用以及跨界融合等方面取得了積極進展,已具備加快推進“互聯網+”發展的堅實基礎,但也存在傳統企業運用互聯網的意識和能力不足、互聯網企業對傳統產業理解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創新是社會進步的靈魂,創業是推進經濟社會發展、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徑,創新和創業相連一體、共生共存。近年來,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蓬勃興起,催生了數量眾多的市場新生力量,促進了觀念更新、制度創新和生產經營管理方式的深刻變革,有效提高了創新效率、縮短了創新路徑,已成為穩定和擴大就業的重要支撐、推動新舊動能轉換和結構轉型升級的重要力量,正在成為中國經濟行穩致遠的活力之源。為進一步系統性優化創新創業生態環境,強化政策供給,突破發展瓶頸,充分釋放全社會創新創業潛能,在更大范圍、更高層次、更深程度上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深入發展是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重要載體 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全面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新舊動能接續轉換,著力振興實體經濟,必須堅持“融合、協同、共享”,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深入發展。要進一步優化創新創業的生態環境,著力推動“放管服”改革,構建包容創新的審慎監管機制,有效促進政府職能轉變;進一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是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的戰略支撐。近年來,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持續向更大范圍、更高層次和更深程度推進,創新創業與經濟社會發展深度融合,對推動新舊動能轉換和經濟結構升級、擴大就業和改善民生、實現機會公平和社會縱向流動發揮了重要作用,為促進經濟增長提供了有力支撐。當前,我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對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現就推動創新創業高質量發展、打造“雙創”升級版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是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重要支撐、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途徑。隨著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蓬勃發展,創新創業環境持續改善,創新創業主體日益多元,各類支撐平臺不斷豐富,創新創業社會氛圍更加濃厚,創新創業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取得顯著成效。但同時,還存在創新創業生態不夠完善、科技成果轉化機制尚不健全、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還不充分、創新創業國際合作不夠深入以及部分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學校: 為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大會和新時代全國高等學校本科教育工作會議精神,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5〕36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國家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實施情況,我部制定了《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 請各地各高校秉承“興趣驅動、自主實踐、重在過程”的原則,深化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教學改革,加強大學生創新創業能力培養,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質量。 教育部 2019年7月10日 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大會和新時代全國高等學校本科教育工作會議精神,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5〕36號)要求,深入推進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以下簡稱國創計劃)工作,深化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提高大學生創
大學生是寶貴的人才資源,也是重要的創業主體。堅持以創業帶動就業,最大限度地引導大學生走自主創業之路,既是擴大就業容量、緩解就業壓力的重大舉措,也是推動科學發展、構建和諧社會的客觀要求。為大力實施“人才強市”戰略,深入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大力推動創業富民加快建設創業之都的若干意見》(長發〔2008〕23號),按照“市場調節、自主創業、政府引導、配套服務”的基本原則,激發廣大大學生自主創業的內在動力,加快推動創業式發展,建設創業型社會,現就鼓勵和扶持大學生在長自主創業提出如下政策意見。 一、明確鼓勵和扶持對象 (一)本政策意見所鼓勵和扶持的大學生自主創業,主要是指具有高等??圃盒W歷以上的大學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讀期間或畢業二年以內在長初始創辦各類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并擔任所創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的法人代表。 (二)大學生到農村創辦現代農業項目,規模種植面積超過50畝、規模養殖年總產值超過20萬元,或創辦各類專業合作社等經濟組織和經濟實體的,納入本意見鼓勵和扶持范圍。 (三)對零就